流动图书馆借阅管理制度
1、根据所列的电子图书目录,每人每次可选择借阅3册书籍,需提前一天电话联系工作人员(T:64753121),待确认图书借阅状态为可借后,第二天于上班时间(8:00-16:30)前来取书。
2、书籍借期为二个月(60天),在无人预约的情况下,可续借一个月(30天)。连续三次超期没有向图书管理员提出续借申请,应暂停其借书资格。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等情况,借阅者应按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赔偿。
3、借阅者应在图书登记表上填写所借书籍的书名、编号、日期,签名后即完成借书手续。图书归还时,由图书保管人检查是否有损坏,确认无损坏后将图书归还原位。
4、借阅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,借出图书不得批改、圈点、画线、折角、涂写,防止破损、缺失或借了不还。
离退休工作处流动图书馆
第三季度.xls离退休工作处流动图书借阅管理制度.docx流动图书馆书目发布表.xlsx退管会退休人员借书规章.docx